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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客

GF  2019-06-18 19:22

有没有学法律的来讲讲因果关系是怎么界定的

其实近年来的奇葩案件也不是没有,只是向着越来越奇葩的方向走了。有时候明明自己是受害人,对方是犯罪者,最后法院的判决却要你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和赔偿。那么一件案件的因果关系是怎么界定的?
比如奇葩案子里面出现的被抢劫,受害人追抢劫者,结果抢劫犯跑得匆忙被车撞死了,跳进河里被淹死了,结果原本是受害人反而变成被告了。法官的界定就比较有意思了,按照他的判决米思考的话,那应该是如果你不追,他就不会死,所以你得负责。这也是因果关系的一种,即你追他是因,抢劫犯死亡是果,追溯回来责任也就在你了。那么问题来了,要真的界定因果关系。那不应该是从抢劫犯抢劫开始吗,首先他犯罪了,才导致受害人追赶,自己死去,那么为什么大部分的责任要被受害者承担?
还有另一种情况,有个案子是个老大妈以为邻居栽的菜是可以吃的,于是偷摘来吃了,然后她孙子被毒死了,结果大部分的责任还是在邻居这一方,那种植物我忘了是什么了。那么问题来了,即使邻居没有尽到警告,监管的职责,但这也不是大妈去偷菜的理由啊。谁知道你要来偷?
还有类似的案子,是个男子喝酒掉进公园的景观水池被淹死的,水不深,顶多到小腿的一半而已。醉酒淹死的这货的家人把所有可以告的人都告了,比如一起吃饭喝酒的同伴,请吃饭的人,休息处的宾馆,管理公园的市政局。最后结果是市政局要承担大半的责任,理由是没有尽到警告,监管的责任。市政被砸的一脸懵逼,我TM栏杆也弄了,水池还不深,水池里面还有供踩踏往来的石头,外面也有标语警告,怎么着我还必须派人二十四小时守在景观池外面吗?还是我必须把栏杆弄到三米高?但该你得责任还是你的,我,家里人死了,打钱!
看法律,再到实际案件的判罚,真的让人很迷啊反正。所以法律的依据是谁死谁有理是吗?你没有执法权,不能够去制止犯罪进行,不然犯人死了你就必须要负责!
所以被抢劫应该理送抢劫犯离开,帮人家打辆滴滴,顺便留个电话看他安全到家了没有?凡是水池,你要是无法让人能够翻越,那就应该将其填了?真是有点搞不清楚法律的界定啊,别说现在还流行调解一套,美名其曰发扬中华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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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B1F  2019-06-18 19:33
(笑止千万)
中国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