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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ührer

GF  2019-06-18 12:53
(Malo esse quam videri bonus.)

真是越来越觉得“知识付费”是个扯淡的概念了

高呼知识付费,无非是强调:
1.人们应该为知识付费;
2.人们普遍认为只有劳动(产品)值得付费;
3.人们普遍不为知识付费。
这种奇怪的腔调里又带有某种知识分子的自命清高,以将自己和普通劳动者划清界限,又仿佛其他任何种类的产品都不算是为知识付费。(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实际上人们享受的几乎所有产品却都是知识的产物。)

结果我们看到的那些所谓的“知识付费”产品其实就是在贩卖私货、贩卖二手甚至三手知识,这一概念的拥趸其实就是些商人和自以为在创造或将创造有价值的内容的家伙(然而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在图书馆里,在论文数据库中,跟他们毛关系没有),还有一些觉得付了费就能获得真正的知识的傻瓜——且不论那些所谓的“干货”到底是不是真干货,妄图花那么丁点钱就能够省下自己的努力,以速成的方式掌握某种知识,就已经相当愚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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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的人可能压根没看懂,就开始自说自话了。所以我有必要强调一遍:
所谓“知识付费”是个伪概念。它的提出是一种炒作
就像没人会强调在餐馆吃饭要给钱一样,强调所谓“知识付费”无非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人们本来就一直在为知识付费,既有为获取知识而付费,也有为人们用知识造出来的产品来付费。
如此多此一举的强调,其实只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跟为了卖口红而说“女人不能亏待自己”一样,就跟谋反的逆臣劝皇帝要为万民着想,以大局为重一样。
话是没什么错,但这是句废话。如果一个人强调一句废话,百分之百是别有用心。
所以你不能纠结于字面上的意思,它的意思本来就不是字面上的那样,如果非要搞清楚,我只能说这四个字应该加上一个定冠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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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F  2019-07-01 20:05
(梧桐缀桃柏枫藏)
这怎么能和吃饭类比呢。。。强调知识付费为什么不能是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呢?专业内的人觉得有点躺枪。 虽然人们日常消费可以解释为是为了知识付费,但是说实话在我国,对于知识产权而言,付费意识还太过淡薄